关于开展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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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6-02

各市旅促会、饭店餐饮协会:

为贯彻施行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(DB 37/T 3881—2020),改良消费者用餐取食习惯,筑牢“舌尖上”的防疫线,防止病从口入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健康安全,在2020年山东省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”中做出贡献,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在省文明办、爱卫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管局、文旅厅的指导下,拟开展评选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的活动。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落实。

附件: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方案

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

2020年5月19日

附件

山东省地方标准

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

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方案

为贯彻施行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(DB 37/T 3881—2020),改良消费者用餐取食习惯,筑牢“舌尖上”的防疫线,防止病从口入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健康安全,在2020年山东省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”中做出贡献,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拟开展评选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的活动。特制定如下方案:

参评单位

全省饭店(宾馆、酒店)、社会餐饮(餐馆)单位。

评选名额

饭店(宾馆、酒店)30家,社会餐馆10--20家。原则上每个市评选2家饭店、1家餐馆。济南市、青岛市可适当增加名额。

评选标准

1、组织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的全员贯标学习;

2、制定了符合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标准要求的分餐模式、食品生产操作流程、餐桌服务流程,并培训至熟练操作水平;

3、配置了符合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及专用分餐餐具系列地方标准要求的公筷、公勺、公叉等;

4、营造了实施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的店堂公告宣传氛围,并认真引导顾客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分餐餐具取食进餐;

5、饭店(宾馆、酒店)按照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标准要求,全面实施了“分餐位上”、“分餐公勺”、“分餐自取”的分餐模式;

6、社会餐馆按照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标准要求,实施了“分餐公勺”、“分餐自取”的分餐模式。

四、评选组织

1、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文化和旅游厅为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指导部门。  

2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标准制定、协调推动、评审专家邀请、评选结果公示等具体实施工作。

3、各市旅促会、饭店餐饮协会发动推荐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评。

五、评选流程

1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在网络媒体上发布《首批<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>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方案》,全省饭店、餐饮单位自愿申报参评。参评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者请填写申报表报送省精品旅游促进会邮箱: jplycjh@163.com   电话:0531-81626505

联系人: 徐红军             电话:13905310911

(申报表见附件,可从省旅促会官网上下载)。

2、参评单位自愿申报。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,至2020年6月6日截止。

3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组织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、组委会审定工作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。

4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向省文明办、爱卫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管局、文化和旅游厅报备评选结果。

六、宣传推广

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管局、文化和旅游厅、精品旅游促进会联合组织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的授牌、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。发动主流媒体、相关社会组织网站广泛宣传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,用标准引领、典型示范,提升餐饮行业实施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的积极性,增强广大消费者“保障健康卫生、分餐势在必行”的意识,倡导全社会文明健康饮食的新风尚,为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、促进“健康山东”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。

附件:1、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申报表(饭店类)

   2、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申报     表(餐馆类)

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

2020年5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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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6-02

各市旅促会、饭店餐饮协会:

为贯彻施行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(DB 37/T 3881—2020),改良消费者用餐取食习惯,筑牢“舌尖上”的防疫线,防止病从口入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健康安全,在2020年山东省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”中做出贡献,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在省文明办、爱卫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管局、文旅厅的指导下,拟开展评选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的活动。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落实。

附件: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方案

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

2020年5月19日

附件

山东省地方标准

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

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方案

为贯彻施行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(DB 37/T 3881—2020),改良消费者用餐取食习惯,筑牢“舌尖上”的防疫线,防止病从口入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健康安全,在2020年山东省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”中做出贡献,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拟开展评选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的活动。特制定如下方案:

参评单位

全省饭店(宾馆、酒店)、社会餐饮(餐馆)单位。

评选名额

饭店(宾馆、酒店)30家,社会餐馆10--20家。原则上每个市评选2家饭店、1家餐馆。济南市、青岛市可适当增加名额。

评选标准

1、组织了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的全员贯标学习;

2、制定了符合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标准要求的分餐模式、食品生产操作流程、餐桌服务流程,并培训至熟练操作水平;

3、配置了符合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及专用分餐餐具系列地方标准要求的公筷、公勺、公叉等;

4、营造了实施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的店堂公告宣传氛围,并认真引导顾客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分餐餐具取食进餐;

5、饭店(宾馆、酒店)按照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标准要求,全面实施了“分餐位上”、“分餐公勺”、“分餐自取”的分餐模式;

6、社会餐馆按照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标准要求,实施了“分餐公勺”、“分餐自取”的分餐模式。

四、评选组织

1、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文化和旅游厅为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指导部门。  

2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标准制定、协调推动、评审专家邀请、评选结果公示等具体实施工作。

3、各市旅促会、饭店餐饮协会发动推荐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评。

五、评选流程

1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在网络媒体上发布《首批<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>实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方案》,全省饭店、餐饮单位自愿申报参评。参评首批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者请填写申报表报送省精品旅游促进会邮箱: jplycjh@163.com   电话:0531-81626505

联系人: 徐红军             电话:13905310911

(申报表见附件,可从省旅促会官网上下载)。

2、参评单位自愿申报。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,至2020年6月6日截止。

3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组织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、组委会审定工作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。

4、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向省文明办、爱卫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管局、文化和旅游厅报备评选结果。

六、宣传推广

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、商务厅、市场监管局、文化和旅游厅、精品旅游促进会联合组织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的授牌、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。发动主流媒体、相关社会组织网站广泛宣传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,用标准引领、典型示范,提升餐饮行业实施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的积极性,增强广大消费者“保障健康卫生、分餐势在必行”的意识,倡导全社会文明健康饮食的新风尚,为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、促进“健康山东”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。

附件:1、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申报表(饭店类)

   2、《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》实施示范单位申报     表(餐馆类)

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

2020年5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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